关于公布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结果及经费报销的通知

时间:2020-06-24 16:03:05浏览:

各学院(中心):

 根据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按照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总体工作安排,综合实验中心组织专家开展了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评审工作。2018年全校实验室开放项目共立项87项,其中提前结项予以通过项目18个,正常结项予以通过项目53个,批准延期项目10个,取消项目6个(见附件)。

 通过结项评审的学校资助项目凭实际开支的正式发票办理报销手续,经费报销一次性办理,多余经费由学校收回。

1)实验室开放项目经费可用于材料、配件的购置、加工费和其他必要的符合项目申请书及学校有关财务制度的开支。提供正式发票(发票抬头为河北大学),发票背面须有经办人和验收人的签字。

2)图书资料的发票按照学校图书资料报销规定执行。

3项目负责人填写报销单,“部门”填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,“项目名称、编号”填写工作业务经费,“经手人”由项目负责人签字,“验收人”由指导教师签字,“用途”注明实验室开放项目编号。本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剩余金额。

4)以上材料齐全后,建议统一交由单位实验秘书于7月8日前到综合实验中心(主楼1111)审核登记,通过后自行前往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。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报销的,可于正常返校后再行办理。

注:开票信息如下:

单位名称:河北大学

税号:12130000401705060U

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
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

开户行行号:102134009555

 

联系人:陈雪铮、张健

电话:5079577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

综合实验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20年6月24日


附件:
         1、河北大学2018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项结果汇总表.xlsx
Baidu
ma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