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实验中心面向校内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根据《河北大学教职工校内调动及转岗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政字〔2022〕52号),综合实验中心面向校内招聘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,贯彻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
本次招聘工作拟招聘综合实验中心实验室运行办公室科员1名。具体岗位条件如下:
(一)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,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,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;
(二)熟练运用各类信息化办公工具;
(三)热爱大型仪器管理与维护工作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,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集体精神,服从组织工作安排,工作积极、适应能力强;
(四)理工医科硕士及以上学位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考核。
有意向的教职工根据岗位信息,提交个人简历(电子版发送至244684762@qq.com),并提供申请岗位所需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。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27日。综合实验中心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教职工进行资格审查,并组织考核。
(二)学校审批。考核合格人员,经人事处复核,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。
四、其他事项
政策咨询电话:0312-5079469 (河北大学人事处)
监督举报电话:0312—5079650 (河北大学纪委办公室/监察专员办公室)
联系人:张老师0312-5073561
河北大学综合实验中心
2023年3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