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教字[2011]1号)文件精神,结合按照进度安排,现开展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。各单位可参照《河北大学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汇总表》,及时通知到项目负责人,单位最终汇总后请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提交综合实验中心(主楼1111),电子版发送到syb@hbu.edu.cn。
一、材料要求
1、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》(2份)
2、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运行日志》(1份)
3、1-2名学生的原始记录 (1份)
对于中期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或未启动的项目,学校有权收回立项和项目经费。如项目负责人已完成整个项目,可申请提前结项,另填写《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》(2份)
二、提前结项要求
(一)教师主导项目
1、成果为论文的,论文必须来源于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研究,且必须达到核心期刊(不指定)及以上级别,须注明由“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基金资助”,否则不予结项。
2、成果为实物或软件的,教学类的要求编入实验教学大纲,并且有一学期以上的实验教学应用;科研类的要求有软件著作权、实用新型专利、发明专利等,否则不予结项。
3、信息化建设项目应投入使用,并经专家验收通过后,方可结项。
4、企业命题项目由相关企业参与结项验收。
5、大型仪器设备功能开发与技术改造类,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得到应用,经专家实地验收通过后,方可结项。
(二)学生主导项目
项目成果包括学术论文、论著、自制设备、软件、影像、纪录片等。学术论文须公开出版,并注明由“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基金资助”;自制设备、实物类、计算机软件类、影像类的研究成果须附展示视频。
三、中期检查通过后,可报销40%的批准经费,报销事宜再行通知。
联系人:张健 陈雪铮
联系电话:5079577
综合实验中心
2021年9月28日
1、河北大学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汇总表.xls
2、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.doc
3、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汇总表(教师主导类).xls
4、2020年实验室开放项目中期汇总表(学生主导类).xls
5、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运行日志.doc
6、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.doc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