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求,为了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,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,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,学校将开展2019-2020学年秋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,并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和内容
1、检查范围:全校教学、科研实验室及各类实验研究场所。
2、主要检查内容:按照附件1《高等学校实验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》,逐条对照检查项目,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、危险源管理与实际运行情况、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、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。
二、检查工作安排
1、全面自查及整改阶段(2019年12月29日前完成)
各学院由主管院长牵头带队,组织学院安全检查小组人员及相关教师等,对本单位每间教学、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严格对标检查,深入排查安全隐患,及时整改及堵塞安全漏洞,强化安全措施。
2、学校检查阶段(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)
由综合实验中心、安全工作处牵头,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工作,被检查学院和时间随机安排,不再提前通知。
三、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
1、加强实验场所、安全设施管理。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,加强实验室内水、电、气等管路设施的管理;严禁在楼道、实验室堆放杂物等,保障消防通道畅通,保证实验室内环境卫生整洁;严禁在实验室内进行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。
2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规范使用和安全监管。实验室内严禁大量存放危险化学品,试剂分类、有序存放,其中易制毒、易制爆类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专人保管,做好领用、使用、处置记录;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存放,严禁随意丢弃,开学后统一收集。
3、加强实验室内特种设备的管理。特别是压力容器(气瓶、灭菌锅等)隐患排查工作;特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。
4、做好有危险性的实验防护工作。涉及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进行,实验过程中应至少两人在场,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,不使用有故障、破损的实验仪器。
5、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,要切断水、电、气源,关好门窗;对假期确需运行的实验室,要加强日常实验室安全巡视、检查工作,保证实验室安全平稳运行。
6、严格落实领导、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。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,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及时处理,实验室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安全管理负责人汇报,根据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。
综合实验中心 安全工作处
2019年12月24日
1、附件1: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19).doc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