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、实验中心
按照《河北大学关于开展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面向全校各教学单位采集本科教学实验室相关信息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采集填报内容
3、表2-8-1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(时点)
以上采集表中时点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
二、采集要求
1.采集表格直接从附件下载,格式不要改动。表1-8-1各单位可以在去年采集数据的基础上进行增减、变动修改;表2-7需要从学校仪器库中导出单价≥1000元的教学设备,按着放置的房间,对照表1-8-1,填写实验场所代码、实验场所名称的内容;表2-8-1、2-8-2固定内容已经填写,空着的部分由相应单位补充完善。
2.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(见附件1)上的各表格的指标解释认真填报,确保数据采集全面、准确。采集数据的支撑材料由各单位存档备查。
三、报送时间
1.10月17日前,请各单位明确具体负责此次数据采集表填报的联系人1名,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相关信息(单位、姓名、办公电话、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)至综合实验中心。邮箱:shiyanban@m.makeupbyann.com 。
2.10月30日前,请各单位将采集填报完成的采集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hiyanban@m.makeupbyann.com ,纸质版(主管领导、填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)交主楼1110室。
联系人:刘慧君、常亮 联系电话:5079572
附件:1.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
2.信息采集表模板2019
3. 2018年采集数据及实验室设置一览表
综合实验中心
2019年10月29日
1、附件1: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.rar
2、附件2:信息采集表模板2019.rar
3、附件3:2018年采集数据及实验室设置一览表.rar
